各院分团委(团总支)、相关企业(团队):
为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深入推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三创”教育实施力度,充分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创业团队入驻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相关事项如下:
一、基地介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业基地位于学校南湖校区望湖园二楼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内,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指导、校团委(创业学院)运营。基地集“创业教育、创业研究、和创业服务”三大功能为一体,拥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创新创业教研思政室、创业诊所工作坊、创新创业实践基地5个功能版块,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启发创新创业意识、孵化创新创业项目,努力建设成为“融通性、创新型、开放式”的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高地与创新型项目成果转化平台。
二、征集对象
有意向入驻大学生创业基地的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
(一)创业团队
积极服务国家和地区科技创新,助力学校财经政法深度融通创新战略,具有较好的创意、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组建的前瞻性创新团队或创业项目,暂时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二)初创企业
创业企业获准工商登记注册后,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点应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内,公司法人应为我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校友,且法人或团队成员中我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五年内校友持股占比不低于60%(若因获得投融资或产学研项目上述占比不达60%的,视具体情况研究)。
三、入驻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较好市场潜力;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或毕业未满五年的毕业生。项目成员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三)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的创业目标、健康向上的团队(企业)文化,具备项目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所需的必要条件,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创业风险的能力,且资金来源正当;
(四)遵守学校及素质教育中心管理的各项规定,配合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开展各项创新创业工作,合法合规经营项目或企业,积极开展创业实践;
(五)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获得行业有效许可方可经营;
(六)场地有限,择优入驻。
四、入驻申请
(一)递交申请材料
各团队将入驻申请纸质版材料交至各学院分团委(毕业校友须将相关材料交至毕业所在学院)。各团队入驻申请材料包括《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申请表——实践类》(初创企业)或《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申请表—计划类》(创业团队)、企业法人或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
各学院分团委收集报名表和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审核无误后统一填写《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申请入驻企业学院汇总表》,于10月21日下午17:00前将所收集的入驻申请纸质版材料交至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命名“学院+企业入驻”打包发送至zuel_dczxjdglbgs @163.com。
(二)入驻路演答辩
创业学院对申请入驻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并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团队审查通过后参加入驻答辩会,进行项目路演,具体时间待通知。
(三)签署入驻协议
企业法人或团队负责人与创业学院签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协议,办理登记手续,进驻基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五、其他
各学院应做好入驻团队征集工作的宣传动员,鼓励成长性好、专业性强、与专业融合度高的优质创新创业团队申请入驻。
相关的考核机制、收费标准和管理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入驻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管理办法》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潘老师:027-88386542
胡老师:027-88387142
徐金扬: 15623378056
联系邮箱:zuel_dczxjdglbgs @163.com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业学院
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
2022年10月4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申请表——实践类.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申请表—计划类.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申请入驻企业学院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