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换届竞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潘芳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团学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团学组织改革,结合我校团学组织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本着“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公开选拔、择优录用”的原则,开展2021年度校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换届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换届范围

校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执行主任团、办公室主任团(内设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团、项目孵化办公室主任团、创业竞赛办公室主任团、宣传设计办公室主任团)

二、岗位设置(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执行主任团不超过4人,各办公室主任团不超过4人。

三、报名条件

各应聘报名者均需满足下述基本条件,同时根据岗位不同需求满足相应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自觉在实践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含)以上或成绩专业(班级)排名进入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热爱学生工作,积极服务同学,有较强的工作和组织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未曾受到违规违纪处分,自觉接受同学监督;

具备所竞聘岗位所需的相应专业技能。

(二)岗位条件

校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执行主任团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担任满一届校、院团学组织内设部门学生负责人,或担任满两届校、院团学组织(含班级、社团)学生干部;

在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学生骨干;

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化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校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办公室主任团须满足以下条件:

担任满一届校、院团学组织及班级、社团学生骨干。

(注:研究生可不受以上任职限制)

四、竞聘程序

所有参与竞聘的学生负责人须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10月9日前)

请有意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及信息汇总表(附件3)打包发送至创业学院公邮ZUEL_EA@163.com(邮件名称“第一志愿竞聘岗位+姓名+学院班级”),并加入2021年校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换届竞聘答疑群(QQ群号:933386829)。

经所在学院推荐并盖章后将纸质版报名表(附件2)于10日9日(周六)下午17:00点前送交到南湖校区新体105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10月12日前)

校团委负责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在校团委官网进行公示。

(三)笔试(10月14日)

资格审查名单公示通过者参加笔试考核,笔试暂定于10月14日(周四)于线下进行,相关通知另行下发。

(四)面试(10月21日)

资格审查名单公示通过者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暂定于10月21日(周四)于线下进行,相关通知另行下发。

(五)考察公示(10月底前)

综合竞聘考核笔试、面试情况,将确定最终考察名单,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结果报校党委批复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拟录用名单。

五、相关说明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时事政治、党章团章、团的最新工作动态、团学工作基本理论与实务、校史校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与实务、高等教育学常识、管理学常识、公文写作等;

面试以竞聘演讲、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开展,请竞聘人员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竞聘岗位工作需求进行陈述,由专家评委和学生代表进行测评考核;

拟录用人员最终名单确定并公示通过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各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选拔输送一批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甘于奉献的学生骨干参与校级团学组织换届竞聘工作;

校团委负责接受对换届工作的举报和监督,对在竞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候选人,可书面向校团委反映,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竞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潘老师:027-88386542

联系邮箱:ZUEL_EA@163.com

 

                    

校团委(创业学院)

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

2021924


附件1:校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岗位设置.xlsx

附件2:校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换届竞聘报名表.docx

附件3:校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换届竞聘候选人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