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财大创业者们的一封信

发布者:李司铎发布时间:2020-03-25浏览次数:159

 

一.各级领导关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2015〕9号文件指出,要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湖北省教育厅2011年制定《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细则(试行)》(鄂教学〔2011〕9号),要求“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规定,对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每年给予10万经费补贴。

武汉市科技局制定《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要求综合孵化器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在孵企业不低于15家,使用的场地面积不低于场地总面积的70%。“市级孵化器”要求可支配的场地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在孵企业总数不低于30家;年均毕业企业数不低于在孵企业总数的5%或累计毕业企业数达5家以上

洪山区推进“青桐”计划落实鼓励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三年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孵化器内大学生创业苗圃配套建设与补偿机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建立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苗圃;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建立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额大学生创业特区。鼓励和支持高效建设大学生创业园或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建设规模达2000平方米,且设施配套完善,建成当年经验收达标后,给予补助。

 

 

二.创业基地在学校大力扶持下蓬勃发展


(一)专区现有场地面积情况

现我校大学生创业专区位于学校体育中心西北通道至正门,基地使用面积603.53 ,工商注册企业40余家,入驻创业公司总计超过50家,实际入驻14家。很多企业因校内基地无法满足需要,入驻校外其他高校或政府的孵化器,或在校外租赁其他场地。基地目前分为社会服务空间(100.94)、文化创意空间(168.75  )、科技创新空间(100.98  )、创业沙龙(62.21  )、创业诊所(50.4 )、大学生创业咖啡(创业茶室120.25)六大区域。

(二)专区近年所获荣誉及资金扶持情况

1)教育口。2013年11月由湖北省教育厅授予“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根据规定可以每年获得10万元资金扶持,因我校基地面积未达标,一直未享受此项扶持政策。

2)人社口。2013年12月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被武汉市人社局授予“武汉大学生创业俱乐部”。2015年向省人社厅申报16.2万经费扶持,武汉市人社局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3)科技口。因场地面积限制,目前正在申报科技口的武汉市大学生创业特区(建筑面积超过500平可以申报),材料已由洪山区科创局上报至武汉市科技局,年后予以认定授牌。

三.创业基地将越办越好


扩建后基地面积增加2700平,达3300平方米,可对学校创业氛围营造、创业孵化及校内外创业资源整合等方面带来良好的前景预期。

(一).创业氛围。扩建改造后,学校创业教育有专门场地及空间,可承接大型校内外创业活动,为校内创业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场地支持。

(二).创业孵化。扩建改造后可容纳50个项目团队入驻,每个项目面积50平方,更好地满足在校及毕业大学生的创业场地需要,为创业项目培育及成功孵化打好基础。

(三).校外创业资源整合。扩建改造后,基地面积达到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00平)及武汉市科技局“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3000平)的面积要求,可顺利通过省教育厅、人社厅的验收考核,申报“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为学校创业基地及入驻项目争取更多资金资源。

预计基地扶持资金每年可增加150万元(教育口10万、人社口70万元、科技口70万元),每年所获校外创业资金扶持达170万元,基地装修费用武汉市科创局可支持50%,创新创业大楼建设可享受每平方一次元的资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业学院

201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