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冠生园杯”全国财经类高校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5浏览次数:54

各学院、各创业公司(团队):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文件《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冠生园杯”全国财经类高校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高财教[2016] 9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校级项目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冠生园杯”全国财经类高校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中国梦凝聚青春力量  “服务+”助力经济转型

三、大赛时间

20165-10

四、参赛对象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其团队负责人须为本校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MBA、留学生等,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月之后毕业)。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五、参赛项目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应围绕“服务+”其他行业,通过服务创新,构建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参赛项目应已有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加。

所有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六、校内选拔程序

(一)项目申报阶段(201674日—2016711日)

各报名参赛队伍请于201671112:00前将纸质版报名参赛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新体校团委10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报名参赛材料发送至邮箱znufe_cyxy@163.com。报名参赛材料要求如下:

   1)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1);

   2)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应包括执行总结、产品或服务介绍、商业战略、市场分析、财务计划等要素,突出创业项目特点;

   3)辅助材料: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评审阶段(2016711日—2016715日)

校团委(创业学院)、教务部将联合组织评审进行校内选拔,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最终将选拔2个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初赛(20168月)。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创业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林晶晶

联系电话:027-88387068

 

附件:1.“冠生园杯”全国财经类高校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大赛通知扫描件

                                                                                                                                                                                                                                                                                                                                                                                                                                        校团委(创业学院)

                   教务部

                   201674


附件一 报名表.doc
附件二 大赛通知扫描件.pdf